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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将严惩不抚养子女者

1998-06-2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华盛顿6月24日电美国总统克林顿24日在白宫签署了一项法令,这项法令将使逃避抚养子女义务的父母受到比以前更为严厉的处罚。

根据这项法令,凡为逃避抚养子女的义务而离开所居住的州,不为子女提供抚养金的父母将可能以重罪论处,法庭视情节轻重可处以最多两年的监禁。而此前类似行为被视为轻罪,最重处罚不超过6个月监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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